什么是判几年缓几年

时间:2024-04-15 作者: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判几年缓几年是指判处被告人几年有期徒刑,但是缓期执行,如果考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届满后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缓刑,就是对罪犯先宣告定罪,暂时不执行所判的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限内的表现来决定是否对该罪犯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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