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审查时间

时间:2024-04-10 作者: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六条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
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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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还有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机构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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