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2023-09-29 作者: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的分割: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可以将房子分割给出价高的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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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房产就变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离婚的,就有权分割该房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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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时的分割: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可以让价高者得到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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